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6年科研工作安排,现将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年5月1日前立项的、且具备结题条件的科研项目。
市局级以上每个项目的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三年;校级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2013年(含2013年)以前的项目为清理项目,今年年内必须结题(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项目可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正常进行,特殊情况项目单独提交情况说明)。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材料填写严格按照2016年各级各类项目结题要求(见附件1)。各级各类项目结题申请书、审批表、报告书等表格,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whcsc.edu.cn/s/39/main.htm.)请特别注意:
1.对照立项时的《项目申请书》,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是否完成,提交材料是否属实,标注是否准确等;
2. 结题表格中参与人的信息、顺序必须与《项目申请书》(尤其是系统申报中的)一致。
3. 实际项目经费开销基本与申报预算一致。
(二)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等)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有至少1项本人的研究成果,参与的成员原则上必须有适当的成果支撑。
2.前资助项目研究成果要求
(1)须在适当位置标注有项目来源(“ XXXX研究项目”)、具体项目名称(“XXXX”)字样及项目编号,作为申请项目结题的依据;
(2)公开发表省级以上刊物的论文要求:校级、市局一般项目至少2篇以上、校级重点及市局重点项目需2篇以上(含核心论文1篇)、省厅项目需3篇以上(含成员论文至少1篇,省厅级重点项目至少含核心论文1篇)、其他类别项目按立项单位或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
3.后资助项目研究成果要求
原则上立项后(以发文时间为参考)一年以内,须将成果标注有项目来源(“ XXXX研究项目”)、具体项目名称(“XXXX”)字样及项目编号正式出版后方算完成结题,提交正式成果后,领取结题证书。
4.支撑成果要求
每项成果原则上支撑1个科学研究项目,不得支撑超过2个科学研究项目(且要求:2个项目为同一研究领域呈递进关系项目;低层次项目立项时间必须在前,高层次项目立项时间必须在后,如:校级项目2013Q001,市级项目2014S001)。
(三)结题方式及时间
1.校级项目、市局一般项目【含市教育局(2013年前,含2013年立项)教学研究项目、市教科规划项目】由各院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结题评审要求:
(1)原则上要求会议评审;
(2)每个项目结题专家为3-5人;
(3)市级项目校外专家占2/3以上;
(4)项目组成员不能作为结题评审专家。
结题材料要求:纸质版(一式四份)。
2.武汉市教育局产学研项目由各院部组织专家【5人或7人组成(校外专家占2/3以上),职称为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到企业现场结题评审(科研处协助)。
结题材料要求:结题材料纸质版数量与评审专家设置数量一致(一式五份或七份)及电子版【文档名称为“序号(按汇总表序号排列)+武汉商学院-部门+姓名+2016年度上半年武汉市市属高等学校产学研项目”)。
3.市局级重点项目【含市教育局(2013年前,含2013年立项)的教学研究、市教科规划项目】、市级项目(含市社科基金、市科技局项目等)及省厅级以上的项目(含省人文社科项目、省科研计划项目等)经所在部门初审后,将符合结题要求的材料统一交由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结题评审。
结题材料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文档名称为“序号(按汇总表序号排列)+武汉商学院-部门+姓名+2016年度上半年XXX项目”)】。
结题时间:由各院部、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结题材料【含《2016年度(上)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见附件2)及电子版(文档名称为“武汉商学院-部门+2016年度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于2016年6月2日(周四)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材料申报。
4.职能部门的各级各类项目统一由科研处组织结题评审。
三、科研项目立项单位或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立项单位或部门的要求结题。
四、结题材料封面及目录
(尽量统一用浅灰色封面装订,目录参考模板,见附件3:以某一类项目为例,仅作为参考,请根据项目自行修改)。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84791353
邮箱:mailto:及电子版发到whsykyc@163.com或科研处李奕办公网邮箱
科研处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