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单位:
根据《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的精神,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精神的要求进行(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如下:
(一)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同全国教科规划项目同期申报,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两类项目的申报的具体要求,帮助申报人选择好申报项目类别。
(二)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
【注意】: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不得申报,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
2. 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不得申报;
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
(三)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请人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与结项—后期资助项目”栏目),下载2016年2月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后简称《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后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3),连同申报成果交所在院系(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各院系部科研秘书统一报科研处审核(含电子版)。
(五)初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5月4日,《申报书》(一式4份)、《成果介绍》活页(一式4份)、《汇总表》(一式1份);
经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 5月12日提交正式材料,包括:
1. 《申报书》(一式4份);
2. 《成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
3. 《申报成果》6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6套书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 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5. 《汇总表》(一式1份,如未修改可不重复提交)。
(六)逾期恕不受理。
三、纸质申报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注意:如有签字处请相关人员手写签字。
四、各部门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见附件3),统一报科研处。
五、学校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统一报送。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84791353
邮箱:李奕办公内网邮箱或者whsykyc@163.com
附件1.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2.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doc
附件3.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附件4.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doc
附件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附件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
科研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