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部、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1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和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要求(附件2),密切关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网上申报要求(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认真做好课题组织申报工作。
注意事项:
1.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附件3),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2. 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附件4)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6)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附件7)7份。《评审书》原件请在封面的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原件”,以便识别。(2)加盖部门公章,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附件5、附件8)。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3. 请各院系初审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于2016年4月6日(周三)将有关材料报(含电子版)送科研处306室审查。科研处将于4月13日(周三)左右报送到省规划办,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84791353
电子邮箱:李奕办公网邮箱或whsykyc@163.com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New
附件2: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附件3: 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附件4: 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