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的精神,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司局函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要求进行(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要求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与国家社科基金同同期申报,请各院系部、部门按两类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帮助申报人选择好申报项目类别,积极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申报。需特别注意的是:
1.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2.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2016年暂停申请资格1年。
(二)时间要求
1.2016年2月26日(周五)前,各院系部、部门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见附件3),并统一于2016年2月26日将申报材料(含:《申请评审书》初稿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交科研处审核。
2.2015年3月3日(周四)前,经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3.2016年3月7日(周一)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申报,并由各院系部、部门统一将定稿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两份交科研处(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负责人及组员签章需手写签字、真实有效。
4. 2016年3月8日,科研处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6年3月14日(周一)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统一报纸质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三)内容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三、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申报系统及申报书》等文件见附件,或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www.sinoss.net)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提示为准。
3. 2016年1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也可联系科研处咨询:
联系人:李奕
电话:84791375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x
附件3.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清单.xls
科研处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