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19作者:浏览次数:259

 

  各院系部、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经发布(见附件或登陆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1310.htm查看)。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指南将于近期发布,请关注基金委网站)、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2. 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71月—201* 12

3.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具体限项规定见指南)。上两年(本次指2014年和2015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 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名称要与公章一致。

5.申请时须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系统中版本号一致。申请者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项目信息确认书上亲笔签字。

 

二、时间安排

1. 226日(周五)前,各院系部、各单位组织申报,并完成初审推荐。并将申请书纸质材料、电子稿于226日(周五)交至科研处。

2.31日(周二)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评审,公示拟推荐项目名单

3. 39日(周三)前,申请者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在线打印正式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连同项目信息确认书一份,由所在院系部、单位于310日(周四)前集中交科研处。

注意:310日 (周四)   下午16:00校内申报系统关闭

4. 315日(周二)科研处进行汇总、材料办理(及申报公函)、学校确认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校内申报工作结束。

5.316日—318日(周五)分类报送至北京基金委。

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严格遵守学校时间安排,以免影响申报工作。

 

三、材料要求

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单独一页),左边两颗钉装订,其中至少一份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原件。

各院系部、单位务必动员博士、高级职称的教师积极申报,严格遵守学校时间安排。

如有问题,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8479135313871072240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15/
1. 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2-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明指南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明指南.doc

2-2.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2/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4. 项目信息确认附件4:项目信息确认书.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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