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指导性项目属于一般项目,但是是自筹经费项目。我校只能申报指导性项目。
本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设课题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学科范围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中的人文社科类学科。申请者应准确填写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限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体要求有:
1.项目申请者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3-7人)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基础性课题项目鼓励吸收本科生参加;应用性课题项目,鼓励并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5.承担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6.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请项目。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请于8月30日之前与各部门科研秘书联系,由科研秘书于8月31日下班前将名单报给科研处,科研处于9月1、2日审核申报条件,9月2、3日统一分配登录帐号和密码,请项目申请人于9月14日前在申报系统里填报相关内容,科研处将于9月15、16日审核并集中上报到省厅。
2.所有课题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网上公布。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hbsz.e21.cn/ktsb/。
3.各申报部门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控申报数量,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五、其他要求
1.有关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问题请咨询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27-87122121(转8119)。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各申报院系部应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申报信息准确真实,如发现违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人:李奕
电话:027-84791375
科研处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