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3作者:浏览次数:236

 

各部门、各院系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4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等学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在岗专任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2、申报人必须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3、申报人近3年(201111日-至今)有以下经历之一:①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负责人或成员;②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课件、教案负责人或成员;③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4、申报人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专业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研究课题。课题研究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填写“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2),自愿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推荐。各相关部门填写《“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二批)”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于623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评审。学校按照申报条件、遴选原则,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确定1-2名推荐人选,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评选。

三、具体事项

1、请将申报纸质材料(附件1与附件2)六份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623日前报送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饶敏  联系电话:84791375  邮箱:416022084@qq.com

附件1: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附件3:“全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二批)”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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