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根据《武汉商学院2014年科研工作要点》,拟对校级科研机构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各校级科研机构
二、检查内容:科研机构2013年1月1日——2014年6月1日期间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法
1、各科研机构所在院(系部)或单位对科研机构进行考核、评估;
2、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科研机构中期检查报告表》(见附件)。
四、具体安排
院(系部)或单位考核、评估时间为6月3日——6月28日,并于6月30日前将《科研机构中期检查报告表》纸质版一份(须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提交校科研处。
联系人:饶敏 联系电话:84791375 电子邮箱:416022084@qq.com
科研处
二0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