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武汉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9作者:浏览次数:104

 

各部门、各院系部、各单位:

根据《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武汉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从即日起开始。为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2014年度武汉市科技重大贡献奖采取我校推荐和同行专家提名的方式进行;科技进步奖由我校推荐。

二、推荐条件

凡推荐2014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候选组织、候选项目,必须符合《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科技重大贡献奖

被提名人在高新技术领域和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具有原创性的重大研究成果,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对推动我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2、科技进步奖

推荐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已取得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号,并在武汉地区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1361日之前应用)

推荐重大工程项目的成果,须通过工程验收一年以上且运行正常 (201361日之前)

科技基础性成果中取消软科学评审,市科技奖不再对软科学成果进行授奖。

三、填报要求

1、推荐材料

《武汉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是市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推荐书和纸质推荐书。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表述要准确客观。

2、附件要求

附件是推荐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补充材料,推荐不同类别的奖项应提交相应的附件材料。纸质附件材料应与电子版附件完全一致。

科技进步奖附件材料包括:

1)主要知识产权证书:包括授权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认定证书、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等。

2)第三方评价证明:包括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特殊行业准入证明。

3)应用证明:该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包括技术合同、协议书等。

4)经济效益证明:包括财务审计报表、销售合同、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税收证明等。

3、填报流程

1)各部门、各院系部、各单位将拟申报成果和完成人员于526日之前报科研处;

2526-65日,科研处初审后,将用户名和密码分发给相应的完成人,完成人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后,请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科技服务中心”(http:/www.whst.gov.cn)进行申报,按系统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推荐书及上传附件(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推荐材料的电子版,统一采用PDF格式图形文件。推荐书纸质材料从“武汉市科技奖励申报系统”中导出后打印生成,连同附件胶印装订成册,报科研处。

366日前完成电子版网络上传,并上交纸质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推荐说明

1、推荐项目不得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

2、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须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

32013年度参加评审未获奖项目不得再次推荐;

4、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

5、推荐时须提交的材料:

《武汉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附件合订成册,胶装,不单独做封面),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

6、评审材料概不退还。

 

联系人:饶敏

联系电话:84791375

邮箱:416022084@qq.com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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