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2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3作者:浏览次数:137

 

关于参加2012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2012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已经启动。根据《2012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方案》要求,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的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和审判、检察机关)、群团组织、民主党派机关,中央在鄂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或个人的调查研究成果。

  省直部门和中央在鄂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每单位限报2项成果,第一作者限报1项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2.调研成果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采纳,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211日至1231日。

  三、申报材料

  各部门于614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向科研处提交下列材料及电子版:

  12012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一式3份;

  2.调研报告及其封面各一式10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1份调研报告原件留存备查;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报送专家评委评审的其余9份报告的文头、文尾和文中,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作适当文字处理后,按式样制作调研报告封面(上述表格及封面式样从附件下载);

  3.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

  联系人:饶敏    84791375

 

  2012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doc 参评材料封面式样.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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