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度武汉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3作者:浏览次数:128

 

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度武汉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武汉市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13年度武汉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武汉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推荐范围为:

1、技术发明项目;

2、技术开发项目;

3、社会公益性项目;

4、科技基础性工作项目;

5、重大工程项目。

 

二、推荐条件

凡推荐2013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候选组织、候选项目,必须符合《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推荐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技术发明项目:应是已获得了发明专利,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201261日之前应用,下同),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并取得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号的项目。

2、技术开发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或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完成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并于五年内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取得了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号的项目。

3、社会公益性项目:应是在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取得的重要成果,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并于五年内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取得了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号的项目。

4、科技基础性工作项目:应是在标准、计量、质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软科学研究及教育科研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并于五年内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取得了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号的项目。

5、重大工程项目:应是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和科学技术工程,通过验收已一年以上且正常运行,并于五年内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取得了武汉市科技成果登记号的项目。

 

三、推荐要求和说明

1、市科技进步奖不受理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项目的申报。

2、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须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

3、上年度曾申报未获奖的项目,如没有新的创新内容,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4、同一完成人不得在同一年度作为前三名完成人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

5、推荐时须提交的材料:

《武汉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附件合订成册,胶装,不单独做封面),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

6、项目完成人员的推荐数按所推荐奖励的等级确定:

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7人)。

7、申报时须注明申报等级。

 

四、报送程序和时间

1、各部门将拟申报成果和完成人员于515日之前报科研处;

2516-531日,科研处初审后,将用户名和密码分发给相应的完成人,完成人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相关要求请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科技服务中心”(http:/www.whst.gov.cn)上申报,按系统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推荐书主件和附件网络上传,通过申报系统导出并打印纸质推荐书;

3201263日—10日,科研处完成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工作,并报武汉市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五、材料受理时间

1531 日前完成电子版网络上传;

2610日前上交纸质推荐材料。

 

联系人:饶敏    847913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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