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全面了解学院2012年度科研工作状况,现将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与科研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与考核依据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武商院〔2010〕3号)和《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科研津贴与奖励办法(暂行)》(武商院〔2010〕47号)。
二、统计与考核程序
1. 个人填报。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统计表》,交所在部门。
2. 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报的资料,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审核汇总后的表格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以及相应成果复印件(已上交2012年申本材料复印件的部门,只需交新增成果复印件)于2012年12月20日前送交院成果统计工作小组(办公地点:学院科研处)复核。
三、要求
1. 学院成立由科研处、教务处、组织人事部、财务处等部门组成的院成果统计与考核工作小组,统一负责和协调科研成果统计与考核工作。具体事宜由科研处协调组织。
2. 各部门要核对成果原件,做好部门科研成果的统计与考核工作,确保统计与考核结果的准确。
3. 此次成果统计是统计已发表或已出版的论文或著作等成果,用稿通知单或出版协议无效。凡今年年底发表或出版的作品因故未纳入此次统计的,结转至明年进行统计。
联 系 人:李奕 饶敏
联系电话:84791375
科研处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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