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轮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一五”
规划优秀课题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总结和推广教育改革的典型经验,进一步调动广大教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教育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开展第二轮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优秀课题成果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时限及标准
(一)参评对象:主要为承担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并已结题的单位或个人;结题评审被评为特别优秀的一般课题也可比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各区一般课题的申报数为1-2项(注意:市里要求:已经申本过,即使没有评上的这次不能重复上报)。
(二)参评时限:
(三)评审标准
1.成果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精神。观点鲜明,方法科学,结论合理,无著作权争议。
2.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研究成果体现了对某种教育理论的运用广度上有所拓展,深度上有所创新;对地方或本单位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新的思路、方案、方法和途径,具有可行性;对教育教学中的具体问题总结出了可操作性的解决策略。
3.成果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研究,锻炼了教师队伍,培养了一批骨干;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能对同一类学校解决相同问题提供可借鉴的做法。
4.参评成果的申报人为课题的实际参与者。
二、申报时间与要求
1.申报时间
2.申报要求
(1)请填写统一格式的《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优秀课题成果评审表》电子版文件1份(格式见附件),纸板3份,交科研处。
(2)所有打印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三、说明
1.本次成果评比结果与40%课题奖励经费严格挂钩。
2.评奖比例: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优秀课题成果获奖者控制在市里参评篇目(项)基数的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40%。
3.未能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单位或个人作自动弃权处理。
联系人:李奕
联系电话:84791375
附件:
二○一二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