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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30 来源: 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作者: 浏览次数: 49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决定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社科中心)负责。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2号)文件精神,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2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拟设立50项,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申报办法

1. 由地方高校以省教育厅为单位申报,各学院、各部门集中申报到校科研处,统一由学校科研处申报至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报系统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仅需报送1份纸质申报材料用于学校管理部门形式审查。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 各申报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下一年度本学院申报数量作出限制。

 

五、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学院、部门须对本学院、部门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统一于2022年3月3日提交申请评审书》一式一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注意:负责人及组员签章需手写正楷签字、真实有效)及《(武汉商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202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申报清单》一式一份(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加盖学院/部门公章至科研处。

电子版文件名为:学院+202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个人申请评审书A表文件名为个人姓名+项目类别申报书张三-202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B表仅为项目申报名称】。

2.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3月10申报人须在此日期之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技术问题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教育部社科中心联系方式:010-62515099;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  魏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7-84791353 

 

附件1.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2.(武汉商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202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清单.xls

其他附件参考教育部一般项目附件文件等。

 

                                                          

                                                               科研处

                                                      2022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