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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17 来源: 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作者: 浏览次数: 18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有关基础研究的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研究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深入研判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综合分析我国基础研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积极谋划科学基金改革升级,在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大核心任务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学风和科研诚信与伦理建设、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面向世界科学前沿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重大类型项目立项机制、成果应用贯通机制、学科交叉融合机制、多元投入机制,重点推进原创探索计划和人才资助体系升级计划,优化资助管理,积极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

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请关注基金委网站)、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注意:我校主要集中受理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类别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时仅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做形式审查。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注意查看申报系统中的:ISIS系统添加申请人操作手册)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需提供姓名、电子邮箱、职称、所在学院等信息)。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须是我校教师或正式聘任人员(要求聘期覆盖项目的执行期)。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须对照《武汉商学院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对照基金委《指南》进行自查,并将该表签字确认后与申请书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7. 为避免因ISIS系统拥塞导致的申请失败,请项目申请人提前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收集相关成果。填写个人信息时,“所在院系所”请选择系统下拉菜单中指定的院系所。

8.博士、高级职称的教师,应该积极申报。

9.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具体限项规定见指南)上两年(本次指2018年和2019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注意:申请者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书内所有签名部分都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字申请人还需在武汉商学院项目信息确认书上签字

10. 申请材料须由学院、部门集中提交,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书。

(四)项目填写注意事项

1.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2.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211月01—202* 12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1. 请无ISIS账号的项目申请人2020年1月16-17日科研处联系办理用户新增手续。

2.请各学院、各部门2020年1月17日前,更新申报初稿。

3.所有涉及有申报项目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参加科研处组织的形式审查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2020年1-2月, 各院部、部门或申请者可用启动经费邀请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申请人对《申请书》定稿

5. 2020年219—3月1日申请人对《申请书》定稿,并认真填报《形式审查表》学院、部门完成形式审查及初审推荐。

6.正式材料2019年3月2日交至科研处(致远楼306室)。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稿pdf格式,电子档以“武汉商学院-申请人姓名-2020年国自然基金申请书”格式命名);

申请书正式版请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单独一页),左边两颗钉装订,其中至少一份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原件

2)项目信息确认书一式一份

3)《形式审查表一式一份

4《承诺书》及《申报清单》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含电子稿excel格式,电子档以“学院(部门)- 2020年国自然基金申报汇总”格式命名

5)申请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况需另附其他材料:

申请人如果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需要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信,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正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正在申报或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除提交中文申请书外,还需要提供英文申请书、合作协议书、合作者在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或近3年发表的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外方合作者针对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以上材料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其中(1)(2)(3)(5申请人本人提供,(4所在学院、部门提供。

7. 2020年3月3—3月6日,学校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8. 2020年3月9校内申报系统将会准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务必在此之前完成在线申报。

9. 2020年3月10日—13日科研处进行汇总、材料办理(及申报公函)、学校确认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校内申报工作结束。

10. 2020年3月16日分类报送至北京基金委。

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严格遵守学校时间安排,以免影响申报工作。


三、政策变化

1.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2.2020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固定额度资助,每项资助直接费用为24万元,间接费用为6万元(资助期限为1年的,直接费用为8万元,间接费用为2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的,直接费用为16万元,间接费用为4万元)。

2.2020年,全部面上项目与重点项目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符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为2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限届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5.新增原创探索计划项目,该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6.2020年,以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等为试点,重新梳理一级和二级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选择准确的申请代码后,可在信息系统中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7.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地区基金。申请时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8..其他变化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

 

四、相关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校内

科研处:致远楼306室;联系人:李奕 覃洪洲;

电话:027-84791353;邮箱:14039618@qq.com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请尽量使用ISIS系统在线技术支持。

2.财务咨询电话

定额补助类,010-62327225/9112/6760

成本补偿类,010-62328485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010-62329336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010-62326889

4.各学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0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5.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附件:

1.××学院××(姓名)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确认书

2. 武汉商学院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3.××学院/部门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4.××学院/部门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清单

科研处

2020年1月15日


附件1:XX学院XX人项目信息确认书.doc

附件2:(XX学院XX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pdf

附件3:(XX学院)2020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承诺书.docx

附件4:(XX学院)2020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